施崇伟 26年前,我风华正茂得一无所有。在一个家具厂打工时,被派到东北,了解木材原料的情况。遥远异乡,寂静大山,我们乘坐的拖拉机刚一停下,响雷似的老孙、老孙的徒弟小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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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朋友带给你的快乐,没有爱情炽热,却比爱情长久和宁静。一座城市的温度就是一个朋友的热度。没有朋友了,城市便空了。
城市很大,从城北到城南,要马不停蹄地转两个小时的公车。我与东一起在城南的高校同窗四年,然后,所有的同学都像鸟儿一样散落在世界各地,只有我俩是这个偌大城市中不多的坚守者。
毕业,在樱花树下合影。19张年轻的面孔像身后的花朵一样灿烂,青春定格的一刹那,东把手伸在我的头上做了一个“v”,大家一起笑。很多年后,我还能从那张逐渐褪色的照片中听到如花一般繁盛的笑声。
七月过后,送走南来北往的列车,作为外语系的辅导员,东住到了樱花树后的老房子。我去了一家广告公司,过两条江,在城市的最北面。
仿佛有千万个理由奔波在城市的东南西北,却独独缺少从城南到城北的相聚理由。我与东偶尔互通电话,彼此鼓励,适应和屈从于周遭的某些东西,仿佛过往的那些岁月便是一步一个勇气走下去的。
毕业第一年的元旦,天气晴朗得像春日。同事们都回家过节了,我孤独地困在寝室里看琼瑶剧。不知是为剧情所感还是触景生情,眼泪一直止不住地往下流。电话响起时,我说话带着哭音,电话里是东那熟悉的声音。“回党校来吧。梅花都开了,很香。还有你最喜欢的通宵舞会。”东静静地说,不问什么,仿佛我的一切他都懂。
东不会跳舞,他陪我在教工俱乐部里呆了一个晚上。我像花蝴蝶一样飞转在不同舞伴身边,东安静地坐着,守着我脱下来的厚厚的冬装。
清晨,我们回到东的小屋。我的披肩垂在地上,东一次次地帮我拉起。再睁开眼睛,下午的阳光已经透过樱花树的枯枝斜斜地照进窗户。东在另一张高低床上睡着,平躺,双手放在胸前。我咯咯地笑起来,把他吵醒。
“喂,你睡觉的姿势怎么像伟人逝世?”年少时说话无所顾忌,东红着脸过来打我的头。
城市实在太大,一次见面后的分离仿佛跨越万水千山。
那个元旦过后,我便开始无休无止地恋爱,与东通电话的次数非常少了。每次失恋,我总会流着眼泪坐上开往城南的公车,过长江、汉水,想象自己如何伤痛欲绝地扑到东的怀里,向他倾述那个男人的“坏”,这样的情景一次都没有上演。两个小时的悲伤过后,站在东的面前的我已平静如水,红肿着眼睛微笑。
两个太过熟识、已经产生了亲情的人,是不可能再回过头去体验爱情的,这就是我和东。在动荡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仿佛就只是宁静。
真正的朋友带给你的快乐,没有爱情炽热,却比爱情长久和宁静,这是我在很多年后才明白的。我发现所经历的那些爱情,都随岁月模糊了容颜,但关于东、关于友谊的感觉,深入筋骨地刻着,碰一碰,都会牵筋动骨地疼。
2003年,东考取了母校法律系的研究生。在只有两个人的酒宴上,我俩都喝得有点儿多。在母校的山上,我俩不停地走,不停地说,关于过去和未来。不知不觉,晨曦穿过树林,我们在山坡上叫喊,青春激荡的尖利声,回肠荡气。
事实上,我的事业和爱情一直不顺。没有挣到多少钱,与老总别别扭扭,失恋了一次又一次,但我总觉得自己是有希望的。工作一段时间后,我还保持着学生时意气风发的心态,与东有关。“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东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对我说,也对他自己说。
从来没听说东谈恋爱,我鼓励他要先立业再成家,男人什么时候结婚都不晚——这后来成了一个永远无法补救的错。
我在28岁结婚。东来参加婚礼,手里拿一束艳红的玫瑰花。当他把花递到我手上时,我很吃惊。“我不知道送什么,看到每个新娘手里都有一束玫瑰花,所以觉得你一定用得着。”“你这个书呆子啊。”我忍不住笑弯了腰,将花儿小心地捧着。
怀孕了,我告诉东。他说,“好啊,我做他干爹。”然后从城南搬来了十几本幼儿教材,要我一定把他教育成小神童。
第一次与老公吵得很激烈时,我摔门而出,打的奔向城南。这座城市里没有我的娘家,但有东,他像我的哥哥。东看到我时,吃惊不小,我已经怀孕8个月了。他说送我回家,我赌气说再也不回去了。我拉着他,让他陪我去山上走。他掰开我的手说:“不可以!”他的眼睛里深切的关心使人不忍抗拒。我睡了,半夜看见他在灯下苦读,他要考博士。
那年三月,我的儿子出生了。东说考试结束后来看我们。
2009年5月的一个早晨,母校相熟的老师打来电话,寒暄过后,她小心地说:“你知不知道东的事情?”“什么事情?他在考博啊。”我漫不经心地问。
“东去世了,游泳时出的意外。”这个恍如天边的声音扑进耳朵却如雷霆。
全班同学,从天南地北齐齐地回到了这座城市,谁也没想到毕业后的第一个聚会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我们去殡仪馆送东。东平躺着,双手放在胸前,时光一下跳回到22岁的冬日午后。我咯咯的笑声飘在灰暗小屋的空气中:“喂,你睡觉的姿势怎么像伟人逝世?”难道这句话竟成了谶语?我的泪如开闸的水,哗哗地流。
东30岁,没有恋爱过。在这几年里,与他最亲密的女人就是我,但我们仿佛永远只是平行地走着。如果有可能,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愿意给他爱情,给他男欢女爱的爱情。总以为友谊是一生一世,爱情是短暂的欢娱,却不知一生一世也可以这样短暂。
东的所有东西,都在那个春天被付之一炬。阳光那么好,大学四年的课本,我在他的斗室里翻过的书,一点一点地被火吞掉,还有他的日记。我永远不知道那里面写着什么,应该有我吧,有我们青春的影子。我的脸被炙烤,我嗅到了自己的头发和睫毛烧焦的味道。我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挑起东的衣服,西服、夹克、衬衣,每一件,我都能清晰地记起他穿着时的样子,干干净净,带着好闻的洗衣粉味道,他笑着,向我走来。
中午吃饭时,我把一个啤酒杯捏碎了,玻璃刺进手掌,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流,我不知觉。送走了南来北往的同学,我一个人。
从此,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只有我一个人带着校园里的青葱记忆,蜷缩在我的城北。有同学像候鸟一样从这座城市上空飞过时,我淡淡地说,到我的城北来吧。
城南成了记忆的废墟。在某个春天,樱花盛开时,我曾坐车回到那儿,车一站一站地走,我的眼泪不停地流。在惶恐与不安的心境里,我最终没有走进那条繁花朵朵的小路。东的小屋寂寥地躲在花后,黑黑的,空空的。那天,我跳进了带走东的那片湖水,春天的水是那样的凉。我把头埋进水里,仿佛清晰地看见东的脸。
2010年7月,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原来,一座城市的温度就是一个朋友的热度,朋友没有了,城市便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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