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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其他话题 2022-02-25 08:18:00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选7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

  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当然是《徐霞客游记》了!”没错,《徐霞客游记》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徐霞客游记》的作者是明朝的徐宏祖,《徐霞客游记》被誉为中华地理科学的奠基之作。该书写有天台山、雁荡山、黄山、庐山等名山游记17篇和浙游日记、江右游日记、楚游日记、粤西游日记、黔游日记等文章,本书记录了徐霞客在1613年~1639年间26年的旅行,以及他对于植物、动物和地理的观察。

  徐霞客几乎踏遍了全中国,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北、山西、陕西、河南、江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及云南等16个省遍及北京、天津、上海。游遍了泰山、天台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普陀山、衡山、华山、普陀山、盘山、五台山等名山。富春、黔江、钱塘江、湘水、盘江、滇池、洱海等胜水。

  每当他遇到名刹、温泉、瀑布、名山、深林等奇景异观,他都要看一看“庐山真面日”。他说过:“旦古人迹未到之处,小惜捐躯命,多力一竭虑以赴之,期于必造其域,必穷其奥而后比。”他在云南腾越时,为了能把一个岩洞探明清楚,竟然独自攀登上悬崖。1607年,徐霞客便开始了他的旅游生涯,他曾经泛舟在无锡太湖,也曾经登上了洞庭山,因此,后人称他为“游圣”。

  他在湖南茶陵,听说当地有个麻叶洞,洞里有神龙或者妖怪,没有法术的人,都不敢进洞,但徐霞客不信什么妖魔鬼怪,便出了高价雇个当地人当向导,进洞考察。当向导知道徐霞客只是个普通的读书人的时候,向导吓得直往后退,说:“我以为您是个法师,才敢和您一起进洞,原来是个读书人,我才不冒这个险呢!”但徐霞客并不罢休,举起火把就进洞了。村里的百姓听到有人进洞,都拥到洞口来看热闹,徐霞客在洞里考察了很久,一直到火把快烧完才出来,围在洞口的百姓看他安全出洞,都十分惊奇:“说:我们等了好久,以为你们一定被妖精吃了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

  小说是毒害学生学习的毒药——老师

  小说是妨碍孩子进步的路障——父母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

  《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中,鲁滨孙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处、没有衣服、身患疾病等种种困难,坚强的活了下来。他这种不向困难低头、勇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令我敬佩!

  掩卷沉思,如果漂流到孤岛上的是我,我会像他一样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吗?我会像他一样坚强吗?我会像他一样积极努力的想办法吗?我会像他一样乐观的面对一切微笑着面对生活吗?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困难,可不是每一个困难我都能积极的面对,有的时候很想放弃,可是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强迫自己和鲁滨孙比一比,把我的困难和鲁滨孙的困难比一比,再用我的做法和鲁滨孙的做法比一比,这样一比,我就真的感到无地自容,马上打起精神勇敢的去面对了。

  有一次,老师让做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容器,要求第二天交。回到家里,我迅速的做完了其他作业,就开始制作我的小容器了。开始的时候,我情趣盎然,按照我脑子里想的努力去实施,可是,想得容易,真正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做来做去总是不理想,就是做不出自己所想的那个效果。尝试了几次,我终于不耐烦了,干脆把工具往桌子上一扔,身子往后一仰,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沙发里。心想:不做了!大不了明天挨批评。坐了一会儿,心情很烦躁,就在脑子里和鲁滨孙对话:喂,鲁滨孙,如果你是我你会放弃吗?放弃?你的困难有我的困难大吗?如果你像我一样漂流到一个孤岛上,面对困难是放弃了,想想后果会是什么?是呀,与鲁滨孙的困难相比,我的困难算得了什么?面对那么大的磨难,鲁滨孙都没有放弃呀!如果他当时放弃了,面对他的会是什么?恐怕只有死亡。今天,面对这么一点点困难我就放弃了,将来怎么可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想到这里,我静下心来重新拿起工具认真的做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在一次次的尝试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

  第二天,我的作品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叹,我的心里甜滋滋的,那是一种战胜了自我之后的喜悦。我仿佛也看到了鲁滨孙那赞赏的微笑。

  鲁滨孙,我的好榜样,你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时时激励着我,我也要向你一样做一个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习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习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发生在世界各地充满神秘色彩、情节曲折、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三个智慧少年知难而难,闯入一个个危险地带,惊心动魄。在破案现场你有时可以用GPS定位仪才能发现可疑线索,当书中让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个故事问题,极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就会拿出书中的多种解密卡往神秘记录一贴,答案就会水落石出,揭开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套书的插图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插图的表现手法十分夸张,画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狰狞,看了让人胆战心惊,有的张大嘴巴,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有身披白衣的幽灵,有眼窝深陷的僵尸,有流泪的骷髅,还有巨大的蜘蛛……这些更让故事情节更加惊险、刺激,也极大挑战了我的胆量。

  书中最吸引人的还是它险象环生的故事情节:茫茫大海里,到处都是可怕的鲨鱼。科学家潜入鲨海考察,从此一去不复返,水下摄像机拍下了扑朔迷离的事发现场,却让人无法辨别真凶到底是鲨鱼还是另有其人。险象环生路上,小虎队能凯旋吗?丛林深处来了一支队伍,没想到麻烦事接踵而至,像皮艇被破,饮用水被下毒,帐篷让大火烧了,小虎队员能阻止罪恶的发生吗?

  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让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气把故事读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为他们身处险境,而捏了一把汗,为他们化险为夷,松一口气,和他们欢呼胜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们是三个形景不离的好朋友,他们生活经验丰富,他们善于观察,合作乐观;面对困难,永不放弃,面对朋友永不抛弃;他们富有爱心。痴恶如仇,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的心一定动了,欢迎加入小虎队,和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9

  书是一把能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一个蕴含着丰富知识的明珠,书还是一本能使人快乐的秘籍,我喜欢书,当然更喜欢看书,但是在我看过的这么多书中,唯有这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

  这套书就是来源于英国王琳陛下的《哈利波特》全集,这是一个发生在魔法世界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与黑魔王斗智斗勇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故事内容十分魔幻,在哈利的魔法学院中,照片里面的人可以说话,楼梯可以转动,信封可以传递声音,作者把这个魔法世界的场景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仿佛作者就生活在这个魔法世界当中。我特别喜欢这个魔法世界,有时候甚至晚上做梦都会梦到自己生活在这个魔法世界之中。

  每当我看到哈利与黑魔王搏斗时,我都特别兴奋,而同时为又为哈利感到担心,毕竟他也只是个学生,怎么可能能打败伏地魔呢?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故事的结局,哈利竟然打败了伏地魔,真是不可思议!这本书的情节环环相扣,每当我看完一个章节后,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下一个故事情节,让我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这本书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当你遇到再多的挫折或困难,只要你肯坚持,就一定能成功。哈利的身世并不是很好,从小父母双亡,但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坚持学习和战斗,最终打败了黑魔王伏地魔,我们要学习哈利的这种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名人高尔基说的。是的,书让我们人类进步了不少,而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将遇良才,对手给我的力量》。

  这本书是妈妈送我的。书到我手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人,因为有了对手,才不断强大,不断成长。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像深刻。这句话是:“如果说没有了对手,你就会失去危机感,警惕性变得‘不堪一击’!如果没有了对手,就像羊没有了天敌狼一样,不再有那种被狼追逐的紧迫感,需要奋力奔跑的感觉,羊就会变得软弱,变得懒散,没有危机感。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对手。

  一次,我与朋友打球,那是个六年级的大哥哥,打球技术非常高明!开打了,我拍着球,冲到篮筐下准备投篮,可是那个大哥哥一个扣篮,把球抢走了,并迅速的跑向篮筐,我则负责拦截。可他左闪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终,我以11:52输给了他。心里的那些不服气,渴望赢的感觉统统涌了上来,并发誓一定要赢他。后来,我每天不管风吹日晒,都坚持练球。两个月后,我又向他发起了挑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赢了那个大哥哥,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我更要感谢他,因为有了他这样强的对手,我才能变强。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考试卷发了下来,我十分紧张,脚不停地地抖,试卷发到我手里时,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里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过他。于是,我天天努力复习功课,每次累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一定要赢他!当再一次考卷发下来时,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感激对手,是他让我变强!

  这本书给了我成功,还教了我一个道理:当你成功时,一定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是你成功的阶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狼王梦》,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果忍者传说》。

  为什么我最喜欢《水果忍者传说》呢?因为书里面主人公的遭遇太离奇了。

  先说青春吧,他本来是个很普通的小学生。但是,有一天他去书店,被书店里的《忍者传说》吸引住了,便买了一本。店老板神秘地对他说:“小朋友,你先到后面那个房间,待会儿会有惊喜哦!”青春一到房间,果然惊喜就来了。哇,《水果忍者》里的人物出现了。原来这里是通往忍者学校的入口。后来,他来到了忍者学校,发现自己穿上了忍者服,手上多了一根橘子叉,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阿困也像青春一样,一进忍者学校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衣服慢慢地变成了忍者服,手上也有了武器。右手是菠萝钢铁爪,左手是香蕉回旋刀。他的菠萝钢铁爪可以把树皮一下子刮得全没了,香蕉回旋刀扔出去可以轻松地砍断一棵大树后又百分之百回到他的手中,简直是太酷了!

  蓝宝一进忍者学校,手上就有了藤条,可以远程攻击,最多可以延伸到两米多。

  《水果忍者传说》里面还有更惊险的故事情节呢。

  书里面有个强大的蝙蝠军团,他们时不时地会到忍者学校攻打青春、蓝宝他们几个。蝙蝠军团是巨象唤,所以小蝙蝠怪是怎么都打不完的。有一次,天空中来了一大群蝙蝠怪,他们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大黑球,就在这危急时刻,未来校长——罗米来了。他使用解密刀“唰唰”两刀,天空中的蝙蝠军团就化为乌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里惊险离奇的情节,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看,相信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2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本书,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笑猫日记是一套书,共十八本,里面写了一只小猫的成长经历。

  我印象最深的一本就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主要写了笑猫的妻子——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它们分别是胖头、二Y、三宝和小可怜,小可怜不幸在寒流中失去了生命。这本书描述了虎皮猫艰难生下小猫与小可怜死后一家人伤心的情景。故事让我感动不已,因为字里行间表现出了爸爸妈妈对孩子深深的爱。

  除了《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以外,另外一本《会唱歌的猫》也令我感动。这本书主要写了依依的一家有一次遇上了车祸,她不幸失去了爸爸,妈妈为了保护她变成了植物人。二丫向一只叫亮哥的鹦鹉学唱歌来唤醒依依的妈妈。故事里小伙伴们相互帮助的友谊感动了我。

  另外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也值得看,里面写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叫对对眼的老头抓走并拿到城市里表演,笑猫的主人杜真子想尽了办法救了这只猴子,而猴子在杜真子家一心想变成人,它想要自己的房间,还在房间里烤苹果和香蕉,结果弄得一团乱,最后杜真子把猴子放回深山。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要爱护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3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习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4

  书就好像是一架天梯,帮助我攀登知识的高峰;书就好像是一盏指路灯,让你找到正确的方向;书就好像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喜欢的书就好像是一个忠诚的伴侣。

  我小时候最喜欢漫画书。有一次,妈妈让我看一本名著,可是我就看了一两页,发现那一本书非常无聊,便偷偷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把放在旁边的一本漫画书拿起来夹在了名著里面,偷偷地看。妈妈在里面洗澡,等水声一停,我便把漫画书放回去,假装还在看那一本名著。

  长大了,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一有时间,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有一次我在看《哈利波特》,看到一半,主人公正在和反面人物决斗,十分激烈,看得我惊心动魄。突然妈妈喊了一句:“喂,你应该去写作业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书里令我最伤心的情节,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校长决战伏地魔,校长被伏地魔给杀死了。我当时看到了之后,我十分伤心,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了似的。

  书中令我最高兴的情节,是伏地魔被哈利波特杀死的时候,我的心里十分开心。比期末考了年级第一的感觉还要开心。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有时别人的话,不可以全部都听,要加上自己的思考和理解,才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

  高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好像是你的一位朋友。《哈利波特》系列伴随我很多年,就是我的好伴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5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生活中,我看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明朝那些事儿》第六册——帝国,山雨欲来。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徐阶斗严党的全过程。在嘉靖年间,皇帝沉迷于修道,不问政事,奸臣严嵩当了首辅,把朝廷弄的乌烟瘴气,却又深得皇帝的宠幸,次辅徐阶见了,决心除掉严嵩,可是,徐阶经过观察,发现满朝上下都是严嵩的党羽,如果贸然行动,必败无疑,于是,他开始积蓄力量,表面上服从严嵩,暗里却在壮大自己,削弱严党,经过一番暗斗,徐阶看清了严嵩的弱点,只要除掉他的儿子兼智囊严世蕃,就等于砍了严嵩的左右手,于是,他便偷偷让人弹劾他,前几次没用,第四次终于激怒了皇帝,下令立斩严世蕃,严世蕃死了,严嵩终于失去了最大助手,势力大减,事情也经常办不好,逐渐被皇帝疏远,虽然如此,严嵩还是坐在首辅的位置上,满朝上下还有很多他的党羽,徐阶还得等,等到严嵩的党羽死的死,退休的退休,落马的落马,而他自己的势力培养的差不多了,便一举出击,终于把老谋深算的严嵩打垮了,自己当了首辅,开始展开自己远大的抱负。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他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被强大势力压制时,不要硬拼,先积蓄力量,然后,在寻找对方的弱点,给予致命的打击。这个道理在我以后踏上社会道路时会有深刻的影响,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7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8

  每个小朋友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最好的朋友是谁呀?可能我的回答会得罪我的好朋友,因为我的答案可能会让你失望,我最好的朋友不是某个同学,而是书。

  从三岁起,爸爸妈妈就为我量身定制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计划,五年多的积累,我已经读了上千本书,如:澳大利亚鲍尔著作的《会说话的小狗赛尔比》系列;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等。而在这些众多的书目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是瑞典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林格伦写的,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因为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有趣的故事,读了真耐人寻味!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聪明、可爱而又淘气的小男孩,每天他都会做出一些淘气的事。如: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自己的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妹妹的脸蛋涂成蓝色,把青蛙放到咖啡篮子里,把爸爸关进厕所里,等等。

  他也能做许多好事。如:连夜把生病的朋友送往医院医治,为养老院的残疾老人准备丰盛的晚餐,帮长胡子捉住横行街头的盗贼,像母亲一样照顾一头快要死的小猪。

  他每天从早到晚淘气个不停,但每次干完淘气事都要到木工房去反省,每一次去木工房,埃米尔都要削一个木头老人,最后一共削了184个木头老头。当看到这184个木头老头,就知道他淘气了184次。埃米尔的确是个淘气包,但他很快乐,过的无忧无虑,好像天塌下来都有人给他顶着。我也受到埃米尔的感染,乐观、开朗笑容总挂在我的脸上,我也学到他临危不惧的勇敢、坚强,还有他的聪明、可爱!我很喜欢他,总觉得他就是我的哥哥,随时在我的身边保护我!不过,我不想学他的淘气,而是希望继续保持自己温文尔雅的形象!

  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个知心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航标灯;读一本好书,就像饥饿的人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畅游书的海洋,我收获的是快乐和智慧!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和书做朋友吧,让缕缕书香伴我们快乐成长!成为“森林”里一颗摇曳的绿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9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书是《100,000个问题》。这是一本内容丰富的书。这是一本本能地让我学到很多知识的书。它也是一部百科全书。虽然它没有故事书好看,也没有好单词和句子丰富,但我非常喜欢它。我可以像海绵一样每天把知识吸进我的大脑。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觉得我交了一个新朋友。《十万个为什么》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1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2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它就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从三年级起,我就利用寒暑假的闲暇时间开始阅读中国四大古典名著,我陆续读过其中的《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水浒传》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大作家施耐庵。这本书描写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其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景阳冈武松打虎、三打祝家庄、智取大名府、曾头市等故事情节精彩曲折,人物性格鲜明,成功塑造了鲁智深、武松、李逵、林冲等英雄好汉。

  在梁山泊108位好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在这部名著里,有许多关于武松的精彩故事,例如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这一系列的故事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武艺高强、嫉恶如仇、敢作敢为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诞生六百多年来,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众多精彩的故事代代相传、为人津津乐道,它是我所有看过的书里面最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了,它又叫《天方夜谭》。这本书里最著名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了。

  这个故事讲得是:在从前城市叫波斯。个城市里有兄弟,两都很穷。叫高希睦,弟弟叫阿里巴巴。高希睦娶了个很有钱家的女儿做老婆,而弟弟阿里巴巴却没有那么幸运了。阿里巴巴家里唯一值钱的那三头小毛驴。每天早上阿里巴巴都要去砍柴,把它卖掉,一家人就靠砍柴为生。可高希睦却没有管过......弟弟阿里巴巴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得钱财,而高希睦却银滩才丢失了性命。

  《天方夜谭》这本书是阿拉伯的聪明才智的结晶,这本书中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作者把每个故事公介绍详细,剧情很生动,把当时的影像栩栩如生的描绘在你面前,也是把故事写活了,出你。

  那为这本书叫《一千零一夜以前》呢?相传很久有国王每天都要娶妻子,天就杀掉。姑娘想要阻止他的做法,就嫁那个国王。他给那个国王讲故事,国王要杀她的时候,她讲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国王继续听故事不杀她,就这样这个姑娘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感动了最后把她放了。

  这本书教育了我们我们遇到,都要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走出困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4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如果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藏獒》!看完了《藏獒》之后,不禁长吧了一声:当人们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好让那些聪明过人、重情重义、忠诚、勇敢的藏獒替我们珍惜?

  《藏獒》主要围绕了作者的父亲在民国二十七年在西结古草原的`故事,和威风凛凛的藏獒冈日森格(雪山狮子的意思)相遇,同时也认识了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名称)的孩子,再到后来拯救了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再到后来以德报怨认识了大黑獒那日(是藏民们对以马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名称)并亲眼目睹了那日和冈日森格相爱和结合的过程,看着冈日森格一步步地成为西结古草原的獒王,最后悲痛地看着藏獒衰落却又没有办法阻止。那些虎背、熊腰、狮头、方嘴、吊眼、包括那些喜马拉雅山的古老獒种的铁包金公獒和母獒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让人心痛,惋惜不已。

  这本书最吸人之处就是把父亲和藏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之尽,那些藏和父亲相处的一幕幕场景、场面,仿佛就在我们的眼前。同时,也把藏獒的神态、动作、声音、忠诚、勇敢、顽强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不禁有再来慢慢地体会一次看《藏獒》的感觉。

  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心中涌出了很多很多的想法;从此,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在以前我心目中的狼是勇敢的、聪明、不惧怕危险的,可是现在我心目中的狼是卑鄙无耻的盗贼,欺软怕恶、忘恩负义、损人利已。可是我心目中的藏獒和狼完全相反,勇敢忠诚、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忠心耿耿。狼一生都是在为食物,在为自己而奋斗、战斗。

  藏獒则一生为了主人、朋友、亲人、羊群、牛群,为了他人在战斗,为了道义、忠诚、情感在战斗。藏獒遇强则强,它们极少会在捕猎野免、野猫等弱小的动物,它们只会选择强大、嗜血的动物:野耗牛、藏马熊、雪豹等动物来做为食物。而狼则不管是什么动物或尸体都会吞食,它们一遇到羊、牛等弱的动物就兴风作浪,如果遇到了强大的动物,就会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我看完这本书之时又正逢崇拜狼文化、狼图腾、狼精神、狼的滚滚热浪,我想:他们为何不崇拜藏獒呢?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藏獒的精神!同时也舍弃了对狼的崇拜。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不妨也去品读一下吧,或许你会发现更多哲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6

  我不知道我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阅读这一本书的,但是我只知道,读完它的我心中只感到一种掏心裂肺的悲凉。

  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时,我的心情是激动的,因为我周围的许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都说好看。带着忐忑的心,我借下了这本《白夜行》,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一本把“悲凉”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故事从桐原11岁时发生的一场悬案开始,这改变了他生活的全部。他的爸爸被发现在一个大楼的通风管里,没有了呼吸。所以,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光明。直到十九年后,当年的那个警察笹垣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惊人的发现凶手其实就是桐原本人。

  这是一个如何扑朔迷离的案件啊?可是,在这个案件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助空洞、黑暗至极的秘密呢?

  但即使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明亮。因为他最好的朋友——雪穗,她的生活同样肮脏不堪。可是他们仍然彼此依靠,彼此交心。对他们而言,对方给予的温暖是他们黑暗人生中投来的一道希望之光,支持着他们顽强的生活。

  书中有一段名句,是雪穗说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看到这里,我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达脑髓。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感啊!我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觉得他们悲惨。可即使他们的人生不堪,他们却从未被挫折击垮。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遇到一点挫折就溃不成军。我身处于幸福之中,明媚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身上,惬意极了。而桐原一生最大的心愿竟是“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信仰,唯一的温暖了。

  笹垣曾说,桐原和雪穗好似虾虎鱼和枪虾,相互依存,相依为命。但虾虎鱼从不光明正大地在枪虾身边。这个比喻确实不错。《白夜行》是以双线交叉的形式来写的,雪穗的生活是明线,桐原的生活是辅助暗线。但是这本书也不是完完全全交叉来写的,甚至可以说这两条线几乎是无关的。我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去臆测这两条线的相交。这里,我不禁被作者高超的写法而折服。

  桐原和雪穗在文中唯一的一次交汇,是在雪穗分店开张,圣诞节那一天。警察们潜伏在周围等着桐原的出现,却迟迟没有等到。忽然,笹垣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飞速向那个穿着滑稽玩偶服的圣诞老人冲去。谁知那圣诞老人纵身一跃,跳下了楼梯。警察们急匆匆冲下楼时,他倒在血泊之中,胸前插着一把剪刀,那把他在童年时常常拿来给雪穗剪纸的剪刀,那把曾插在他父亲胸前的剪刀,他视若珍宝的剪刀。

  而雪穗呢?她在目睹了这一切时,只是如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然后沿着扶梯走上楼去,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流泪却流不出来,内心如同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早已忘记了桐原和雪穗的心狠手辣,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是因为对方的温暖代替了无尽的黑暗。而在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东野圭吾只给了读者一个冷漠的转身。因为当一方的温暖结束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桐原最后的选择保全了雪穗,可桐原的选择却让雪穗走进了无尽的黑暗。我为这沉甸甸的感情而动容,我又对社会的黑暗社会厌恶。我想象这她那个跌跌撞撞上楼的身影,那个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

  合上书,望着书封面上两个手牵手的孩子的剪影,以及那倒映着幸福的影子,我思绪万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7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8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习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9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何时,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0

  书籍有很多的类型,其中我最喜欢的类型就是科普类型,它让我学习到很多的知识,让我离我的梦想更加接近,其中,《世界上最好玩的发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很多发明的起源,和他们行动的原理。

  其中让我感兴趣的题有很多,就像美国第一辆汽车,或者是人们交通工具的发展历史都让我感到十分的有趣。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还有运动器材,行动用的,家用的,这些东西都在书里记载了,在这些题目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题目就是。

  《火灾逃生记》这个题目让我印象深刻,看到第一眼我就有兴趣了并且接着往下看,它是在1879年,本杰明奥本海默发明的一种专门用来从火场逃生,里面有很多,就像火灾降落伞或者是火灾滑索、水弹或者是消防滑梯之类的,都是用来逃离火灾的,如果他没有发明这些的话,那么世界上该有更多的人死于火灾了,就像是近几年发生的四川火灾,据说是几名游客不慎将烟头丢入森林中,导致熊熊大火燃烧了起来,周围的小动物们全都命丧黄泉。如果在那里有一颗水弹,火焰就不会这么大了。

  这首本书不仅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发明,还让我认识到要加强防备火灾。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的将他珍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句话把.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2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3

  我最喜欢的书和平常见得最多的、放在书橱里的那一本本的书不同,她是像一幅画一样可以挂在墙壁上的一种书,称作墙书。我房间白刷刷的墙壁上就挂着一“张” 墙书——《图码中国历史》,她是我最喜欢的书。

  《图码中国历史》是一个北京叔叔送给我的。她长约110厘米、宽约90厘米,上、下边缘用两根硬塑料杆撑住,顶部塑料杆的沟槽里镶嵌着两个小金属环,用于挂“书”的,其中一个金属环上还用结实的尼龙细线悬挂着一个带柄的小放大镜,细线长约90厘米,可用放大镜自如地观看《图码》任何一个位置。在这一“张”墙书上,记载了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年,即夏禹时期到**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下五千余年中华民族的沧桑历史,中华民族各朝代、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文化、重要的科技成果、重大历史事件尽收眼底。整个图面以棕黄色为底色,并配有黑色、细小但印刷清晰的文字说明以及精美的彩色小插图。图面用亮膜进行处理,既美观又增加了图面的结实度。挂在雪白的墙上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

  这“张”墙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教授,以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气魄,对中华民族文明复杂的演进过程进行梳理,为浩如烟海的文明编码,存真辨伪,摄华取精,让读者以“笼天地于形内”的气度俯瞰世界,体悟人生。

  我喜欢的中国古代皇帝——秦始皇、唐太宗,在墙书上都可以查到。阅读了上面的资料,我发现他们并不像电视上演得那样,只是一位打打杀杀、有勇无谋的人,虽然对他们的历史功过还有待更进一步研究,但他们懂得治国,在他们身上体现更多的是智慧、勇敢和坚韧,我钦佩他们的文韬舞略、气势非凡,我从他们身上明白了“做任何事情,认准了就要坚持,绝不放弃”的精神。在“铁齿铜牙纪晓岚”这部电视剧里,和绅十分幽默、诙谐,我原以为他是一个机智、幽默、性格开朗的百姓官,通过阅读墙书,我才发现他居然是清朝的巨贪之首,想不到他是这等奸臣,最终落得遗臭万年的下场。和绅虽然早已不在人世,可他的反面教材对今天的人们还是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尤其是当今各阶层的领导干部们更应该从中深思,引以为戒!

  古人说:以铜为鉴,可以振衣裳;以古为鉴,可以知更替。通过阅读《图码中国历史》,不仅可以知道很多历史知识,还可以学习到古人的高尚品质,明白许多做事做人的道理。更加有趣的是,她一改平常阅读的姿势,像欣赏一幅画一样,站在墙书前,粗略地泛读或细细品读。我就是利用点点滴滴空余时间,像看一本精彩的图画书一样阅读了《图码中国历史》,对中华文明有了系统了解。这样的书你能不喜欢吗?!我爱墙书——《图码中国历史》!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4

  老师在课堂上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上也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种西瓜》,《种西瓜》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一天,小猪和小马去超市买了西瓜籽,去菜地里种西瓜。小马认认真真地犁土、松土、播种、浇水。小猪也认认真真地种西瓜。但没过多久,飞来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小猪看见了蝴蝶,就放下了西瓜籽去追美丽的蝴蝶。过了一会,小蝴蝶飞得很快,小猪没有看见蝴蝶就难过地回去了。小猪又开始种西瓜了,小猪浇水后,就去睡觉了。到了第二天,小猪忘记了种瓜的事情,只有小马照常地浇水,到了夏天,小猪去看了看西瓜,西瓜还没有长出来呢,有点泄气。小马看了看西瓜,西瓜成熟了。小马就拿出了刀切开西瓜,开心地吃了起来。小猪也从地里找出了一个瓜,小小的,拿出刀切开了,却不能吃。小猪就去小马家,看到了小马在吃西瓜,小猪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小马看见了,分了一些西瓜给小猪吃。小猪惭愧极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像小猪那样懒,要像小马那样认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5

  有一句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喜欢的书,来我们大家一起去寻找我爱的那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我已经看了很多遍很多遍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一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很伟大的作家。

  这一本书我也不知道,看了一遍两遍还是三遍这一本书对我来说怎么看都像第一次看的。

  一本书,有个听见呀,让我呃印象最深,那就是那位?吴莉芳娃去偷鸡的时候,我爸却被那个猎人给打断了。每一次想到这我就想到那个情节仿佛就在眼前出现呢。

  这本书虽然对有一些人来说是无趣的,但是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

  这一本书是我看过所有书中最有趣的一本书,所以我。会有那么深刻的记忆,让我最难以忘记的一本书。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可能就是我爱的那一本书吧。因为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6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利力浦特》中,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难掉到了一个神奇的小岛上:那里的人个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躺在地上的格列佛被称为巨人山,利力浦特的朋友们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的耳边才能说话;格列佛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利力浦特就会刮起龙卷风。他们的城市小得就像儿童的积木城堡;上次格里夫上厕所,小人国不得不出动几辆卡车清理体型带来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小小的,事件背后的一切事物和规则与我们的世界并无不同:他们也好奇,排队参观巨山;他们也有恐惧。起初,他们还写道,想杀死巨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是考虑到巨山的衰败会导致瘟疫,他们理性的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很贪婪,国家利用人民的好奇心收税,通过参观巨山活动赚钱;他们也有不必要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从大头或小头上掰下来,然后分成敌对的一方。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做事情的小人和巨人。

  也是一本促进我们自省的书。身体和外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觉到,但不是最重要的;同理心可以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少。如果选择不杀巨人,就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解;在外星人面前把自己当成反派,可以让我们懂得谦逊,自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引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7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飞机一起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面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面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面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己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己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己,所以绝对不要放弃希望!现在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助,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己帮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为自己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8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十六计。它是一本既有知识又有趣的历史故事书,书的内容包含许多成语和名言佳句,不但会让我一点一滴地了解成语的意义,而且也可以让我轻轻松松地完成阅记的功课,他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书。

  三十六计让我体会到,运用计谋并不是狡猾,而是一种包含聪明、机智的学问。它的文章用字极为简单,很容易了解。生活在千变万化世界里的我们,灵活、用心的思考和反应都是必须随时随刻都要运用到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是一本可以让我增广见闻的书,也有许多值得让我学习的好行为,更可以让我学到许许多多有关历史的成语故事由来。因为有这些精彩又美妙的故事,所以才会使得我这么喜好看历史故事书。

  我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现代的我们知道过去发生的事物或是战争,也可以让我们回想起中国优良的历史文化。我也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大家冰雪聪明,出口成章,下笔成文。三十六计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大百科”我的家里有很多本呢!当我无聊时,都会去看那本书。

  书里的动物很多,我看一次就可以一整本都看完了,书里面都在说全世界的动物档案,有狗、大象、熊……等等,还有纪录那些动物们吃什么饭啦、要怎么帮它们做一个家、要么照顾它,说很多关于“动物”的事情,当我第一次买下这本书时怕得要死,你们知道我刚买回来时说什么话吗?我说:“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多动物 啊!”其实我买这本书是有一个原因的:我上自然课时老师问有关动物的问题大家都会,就只有我不会,然后就被大家笑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看“动物大百科”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

  就算老师问再难的问题,我也会很快速地回答老师,不再会被别人笑了,或许我以后还能看到“动物百科第一百集”呢!当我把全世界上的“动物百科”读完可能还可以当一个“动物小老师”哦!看动物之类的书真是好处多多啊!

  我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地方我一定都会带着它,连睡觉也会抱着,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了!我一定会一直看直到我变老为止,我觉得这本书是让我得到很多知识的一本书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0

  我有空时,最喜欢做的事是看书,我每天都在看书,因为书里面有很多知识可供我阅读,使我增广见闻,知道许多课本没有提到的事,例如:书可以让人了解到大自然千奇百怪的奥秘和目不暇接的动植物,这让我知道书有多么宝贵!

  我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因为我要做的事很多,包括补英文、上画画课和打桌球等,所以常要拖到很晚才能看我喜欢的书,而这个时候因为夜深人静,所以我更容易进入书中的世界。

  书的种类很多,有漫画、自然、科学、地理、物理等,但我什么书都看,“沈石溪”的作品和“手冢治虫”的作品《火之鸟》。“沈石溪”的作品有四本,“手冢治虫”的作品有三本,两人写的作品内容精彩,有时紧张;有时温馨;有时感动;有时愤怒,使我的心情忽好忽坏,忽悲伤忽愤怒。图也画的栩栩如生,活泼可爱,表情丰富,难怪我会迷上这七本书。

  我真希望书能一直发行下去,让人们知道更多事物,如:神秘的象冢到底是长怎样?红崖羊会不会从此绝种?有人冒充狼成功进入狼的家族吗……以上的问题都是一个大问号,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

  书的世界真的非常有趣,希望大家能常常阅读,增加知识,变的很聪明,不然,本次月考第一名都被洪国崴抢去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1

  我最爱的宝贝是书,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知识,让我得到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课外书籍,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盘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心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2

  由一只会笑的猫,你会想到什么?在杨红樱阿姨的笔下,这只会笑的猫有着丰富的感情表达,这只会笑的猫有着曲折的幸福生活。在每年的翠湖公园都有笑猫那小巧玲珑的爪印,当笑猫每走一步,都令人回味无穷。

  最令我动情的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冬天,笑猫与虎皮猫的孩子诞生于世,这预示着有一个新的家庭会更加美满,可是,谁又会想到。在最后一个孩子出生时,老天将不幸降罪于这个幸福的家庭——小可怜因为太虚弱了,在匆匆的降临之际又匆匆的回到了天堂,回到了原点。

  老天就是这么不公平,在你为一件事沾沾自喜时,他总要调皮的来捣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3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4

  说起最喜欢的书,我还是觉得《虎王》更吸引我,书里头有“野水牛妈妈的梦”、“虎王”、“雪地上的决斗”、“鹰口夺食”......我都喜欢。

  以上的故事,有的让我励志,有的让我伤感,有的很梦幻,有的却奇妙无比,其中我最喜欢“野水牛妈妈的梦”。由于野水牛的小黑仔贪玩,落到虎口遗憾地成为老虎的猎物,妈妈卡玛看到自己的小孩被活淋淋撕扯的惨烈过程,伤心过度,把自己的角撞断,却也无法挽回小黑仔的性命。卡玛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自责不已。从那以后,卡玛一直活在幻想中。直到有一天,遇到一出生同样遭到狮群围攻的小公象,妈妈卡玛二话不说就勇敢地把小公象救下来,然后,像照顾自己的小黑仔一样照顾小公象。即使有小公象的陪伴,卡玛还是一直对小黑仔的死难以接受,觉得生无可恋,情绪低落,她离自己的群牛越来越远,后来,她遇到一头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她走近一看,发现红森林小牛的伤特别严重,被群族遗弃,她又想起自己的小黑仔,有了救红森林小牛的念想,然而救红森林小牛需要一种草药,需要去公牛群里寻找,那是母牛的禁地,她想办法伪装自己冲进公牛群,在公牛群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把草药吃到嘴里,在出来之时也经历重重困难,自己也受伤了,她不顾自己的伤情,赶紧把草药涂给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可是由于小牛没喝到奶,身体还是很虚弱,卡玛又想办法去找她的姐妹,让红森林小牛吃了几口奶,看着健康可爱的小牛,卡玛终于幸福地笑了......

  卡玛实在太累了,伏在草地上睡着了,她又梦见自己的小黑仔依偎在自己的身边,小象用鼻尖揪着她美丽的尾巴,还在吃着奶,轻轻地摇着尾巴......。

  合上书本,我早已被卡玛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动得泪流满面。她因失去孩子的自责悲伤,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柔软,我多想抱抱她,给她安慰;她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下小象和小牛,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伟大,我想把她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歌颂她。

  同学们,为了妈妈,我们要时刻谨记老师和妈妈的叮嘱,我们不能因贪玩而不顾自身安危,如果我们遇到危险,会让妈妈一直活在自责当中,终生痛悔,我们不能做个不孝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5

  你猜――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是漫画书?还是课外书?当然是课外书了,尤其是关于科学知识方面的课外书。

  我给你们讲一讲我喜欢的这类书,它的名字是《我们爱科学》。每一个月都有两本,里面主要讲了一些问答类的知识,科学类的知识。还有乌龟警长、冒险丛林等等。真是一本无所不知的书籍呀。

  我很喜欢看《我们爱科学》这套书。推荐给大家一起来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6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7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书,有《骆驼祥子》、《西游记》、《狂人日记》,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猩红热的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正常地生活。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而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世界知名大学——哈佛大学,还精通5国语言,写了14本书。

  本书分为五个章节,其中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第五个章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计划在第一天看人,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要看大自然的美景,看黑夜变白昼的奇迹,第三天要急于寻找新的喜悦,看歌剧,电影。你别看这些事情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但这些事情却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呀!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当我十分沮丧时,是你——海伦,让我重新坐了起来,擦干眼泪,许下诺言,争取在下一次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忘怀,海伦用她那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像她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8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9

  从暑假刚开始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刚收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里面只是讲述一些好词好句,并不想阅读。后来我抱着试着看一下的心情,阅读了这本书,突然发现这本书很有意思。

  《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几个让我非常感兴趣的故事,一个是《无畏的王子》一个是《六个人战胜了国王》还有《士兵和国王》。《无畏的王子》让我明白了:当你遇到了困难的时候,不要想着退缩或者害怕,要去勇敢的挑战,迎难而上。《六个人战胜了国王》告诉我们,团结合作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也要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勇于挑战。《士兵和国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有善心、乐于助人。以后如果我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一定会像故事总的士兵一样去帮助别人。

  《格林童话》这本书很有意思,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让我很喜欢它,也很爱阅读它。我的暑假生活,就是随着这本《格林童话》愉快地开始了,我希望可以读更多的书,让我的暑假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0

  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各种名著层出不穷,四大名著更是其中最闪亮的四颗星星。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三国演义》。

  三国时期,三国鼎立,群雄并起,吞吐天下。这时候的一个个故事,都化作了一段段文字,飞进了《三国演义》这本书里。《三国演义》中有很多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如:义薄云天的关云长、奸诈狡猾的曹操、运筹帷幄的诸葛亮……有好多惊心动魄的战役: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故事:桃园三结义、白帝城托孤、蒋干盗书……这些就如一颗颗红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场曹操的翻身仗——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袁军有几百万个士兵,而曹操只有几万士兵。结果曹操面对数倍于己的袁军毫不畏惧,以少胜多。这是怎么回事?下面,就让我向你们慢慢道来。

  第一次,曹军知道自己实力不济,就悄悄地去进攻袁军,袁军谋士劝袁绍出兵,袁绍却推说自己的儿子生病了,不肯出兵。终于,曹军大败袁军。

  虽然打了胜仗,可曹军的粮草不足。于是,谋士又让袁绍和他们耗。可袁绍还是不听劝谏,谋士一怒之下投奔曹军。在谋士投奔曹操时,曹操光着脚跑出军营迎接,谋士带曹军烧了袁军的粮草基地——乌巢。袁军彻底大败,那一夜曹军燃起了胜利的火焰,而袁军则唱起了悲伤的挽歌。

  袁绍的实力明明比曹操厉害许多,可他为什么会失败呢?纵观整个战役,原因跃然纸上:袁绍一意孤行,刚愎自用,结果大败;而曹操却不一样,求贤若渴,从谏如流。这就是为什么官渡之战袁绍大败,曹操大胜的原因。在生活里,我们会不会也犯了许多像袁绍一样的错误呢?我们是不是对别人指出的不足不以为然?以后我们要学曹操多听意见,从而反省,不断进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三国的故事道不完,说不尽。真佩服我们的古人——智慧、勤劳、忠诚、勇敢……真希望全世界的小朋友都来读《三国演义》,让我们的这部名著传承下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1

  我最喜欢的书便是荒木老师笔下的JOJO的奇妙冒险。书中讲述了乔纳森。乔斯达家族几代人与仇人Dior。布兰登一伙的邪恶势力展开斗争的故事。

  书中角色无论是神态还是性格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有坚信“绅士精神”的乔纳森,也有诡计多端的Dior……漫画将整整六部多元宇宙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时间为线将其横纵沟通,调理十分清晰,即使是对许多配角这一类背景板的描写也十分感人,引人入胜。例如梦想成为不良分子的乔鲁罗和虹村两兄弟,这些小人物身上不可避免的带有性格缺陷,但就是这些缺陷吸引了广大的“JOJO迷们”

  书中除开人物描写的优点外,还格外注重契约精神,这也使得许多悲情人物在一片黑暗中开拓光明之道,绝非无脑牺牲,人类无法在欲望中控制自己的笑话。这些人物无法控制欲望,却能在生死关头出于大义的考虑放弃贪恋。

  这本书不光只让你看到正面角色令人悲伤的故事,反面角色也一样。在我看到的许多书籍中反派始终是衬托主角的光辉伟大的背景板式角色,而JOJO不同。反面角色也具有不一般的角色魅力。比如第五部的“大哥”普罗修特,他一直教导手下贝西,贝西的形象和性格,他是一个十分软弱胆小的懦弱的人,但普罗修特却高速贝西小队中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场战斗都应该抱着必死的决心。就算前路多么危险,也要和敌人战斗到底。让自己的牺牲教导的那些最终贝西也成长了,他的眼充满了坚定与冷静,与之前判若两人,而被火车将双腿压断的“大哥”说到:“动手,贝西,荣耀会伴随你左右,而我也会见证你的成长。”

  JOJO这部作品虽然从外观上看去勾不起人的兴趣,但是在荒木的笔下却充满了生机。陪伴了我整个夏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2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3

  我许多喜欢的书,例如《非常妈妈》、《福尔摩斯》、《蓝天下的课桌》等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

  这本书是由“美国最好老师”——雷夫?艾斯奎斯写的。这本书里讲述了雷夫老师的教学方法和一些在第56号教室里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最开始讲了雷夫老师在上科学课时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点燃酒精灯,把自己的头发都烧起来了。之后,雷夫老师与学生们互相取得信任,用信任取代了学生们的恐惧,做学生,孩子们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记录雷夫老师的56号教室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和他独特的教学方式。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学习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感觉学习是枯燥、无趣的。而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学习不一定无聊,只要对学习没有恐惧,与老师和同学取得信任,学习就会变得有趣而快乐。

  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临其境,老师可以为了帮你点燃酒精灯使自己的头发烧起来,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也可以在你没带本子时信任你并让你知道自己的缺点。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学习的魅力。也让我体会到了老师的付出。所以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4

  在非常时期,不能去学校上学,不能上班,连小区的大门都出不去了!

  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只好整日与书为伴,可是这并不无趣。

  每天,我都会读一本书,我可以在书的海洋里自在的游来游去。打开这扇童话书的门,我看到了小白兔开心的在草地上蹦蹦跳跳地玩,牛老师带着一群小动物们去公园游玩

  打开了励志书的大门,我知道几句我非常喜欢的话: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不要让未来的你悔恨此刻的自己;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还有许多种类的书,我就不一一给简绍了。

  我最喜欢的是《詹姆斯与大仙桃》,还有《玛蒂尔达》这两本书。

  詹姆斯与大仙桃:

  可怜的小詹姆斯在四岁时成了孤儿,他与两个可恶的姨妈住在一起。他们把小詹姆斯当成奴仆一样使唤,直到有一天,一个像房子一样大的仙桃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大仙桃里,有一群奇怪又可爱的朋友在等待着他呢!

  玛蒂尔达:

  这个小女孩天生就非常聪明,可她的父母却不管她,可爱的玛蒂尔达遇见了亨尼小姐,玛蒂尔达非常喜欢亨尼小姐,而玛蒂尔达的父母却不要她,于是玛蒂尔达就和亨尼小姐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

  我一定要多读一些书籍!这样我的思想就变得非常开阔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5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6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平!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7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8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9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0

  愉快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这个假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小说。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她是四川作家协会副主席,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50余种,作品被译成英、法、德、韩、越等多种语言,深受各国儿童喜爱。她也多次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

  《淘气包马小跳》是写一个孩子马小跳和他的家人、老师、同学之间的故事。书里的人物可有趣了!

  马小跳是个顽皮的男孩。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他的班主任曾经说:“马小跳,如果你有一天不站办公室,我就要放爆竹庆祝!”

  马小跳有三个好哥们,分别是毛超、唐飞、张达。

  毛超最爱说废话,他爱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唐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气鬼,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张达的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马小跳的同桌是路曼曼,他们是冤家。路曼曼扎个马尾辫,学习成绩很好,总是管马小跳的闲事。她把马小跳犯下的错误记在一本笔记本上,放学就拿给班主任看,让班主任罚马小跳站办公室。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男孩叫丁文涛。丁文涛是个小大人,他成绩优异,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成语,好像鱼吐泡泡一样,咕嘟、咕嘟、咕嘟冒出来......

  丁文涛和夏林果是同桌。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她不爱生气,但一生气起来特别凶。她跳芭蕾舞棒极了!很多男孩子喜欢她,马小跳也是其中一个。

  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又笨又丑,可她心地善良,像个小天使。

  这么多的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人是马小跳,因为他的性格和我很像:很可爱,有一颗童心,特别热爱小动物,对朋友很忠诚。

  我一共看了30多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难怪,孩子们把她的书称为“心灵鸡汤”呢!我决定把杨红樱阿姨写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妈妈很支持我,她说,我已经变成杨红樱的小书迷了!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以后,成为像杨红樱阿姨一样的儿童文学作家,给小朋友们写故事,而且,还要配上我亲手绘画的插图!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1

  我家有很多数学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2

  今天,我在家很无聊,拿起一本书翻了一遍。突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张文,我被里面生动的情节吸引住了。

  张文的这个情节非常有趣。尤其是这一段:

  这场雨把敌人引向田野一会儿,然后到大路上转一转,走进这个假雷区。雨伴随着一声故意的叫喊而来。小心地雷!”一个小幽灵士兵踩在松软的地面上,以为自己踩在了地雷上。他尖叫着摔倒在地上。这一叫,魔鬼大队突然闪到一边,叽里咕噜地倒了下去,吱哇一声。趴了一会儿,没有打雷,只是如释重负地站起来。许多魔鬼,因为他们只是把头埋在土里,做了一张满是沙子的脸,只露出他们滚动的眼睛。一个接一个,缩头惊慌的样子,仿佛吓出了灵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余来和小恶魔们为智慧和勇气而战的故事。他写出了智慧、勇气和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俞来从小就很勇敢。我们的年龄和他相似,但我们在许多方面无法和他相比。

  他生活在战争肆虐的艰难时期,但他是如此的勇敢、机智和热爱他的祖国。与他相比,我们更快乐,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的优秀品质。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尊敬他。

  下雨了。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在回程的河里游泳。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去夜校。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和日本鬼子一起玩。不幸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通过传承你的精神和培养良好的技能,我们才能在成长过程中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3

  书籍,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尽的知识。书籍,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幸福。这本书是照亮我们前进方向的灯塔。我有很多书,我非常喜欢阅读。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实用摘要》。

  当我打开扉页时,淡淡的墨水香味让我轻松愉快,意味深长的写作风格和精美的文字让我陶醉。每次读这本书,我似乎都在和作者交谈,我的心情突然变得纯净,就像喝着清茶,香气四溢。

  说到《实用文摘》,你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是的,这是一本给我带来魔力和无限智慧的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几栏:“卷首”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校园书展”让我激发自己真实的气质和心灵;“教材连接”使我能够提高阅读和掌握写作技能;“我知道一些事情”让我不断积累和充实自己。“我热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天堂”让我开怀大笑,尽情交谈......

  我喜欢在书海中旅行,乘船去寻找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寻求真理。每当我坐在窗边,微风吹过,然后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我轻轻地打开这本书,读着其中美丽的文章。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有很多课外知识。它让我脱离了教科书和感官世界。万物的起源和科学研究知识不断丰富着我的大脑,使我越来越喜欢阅读!

  一本喜欢的书可以带我们去广阔的世界,向我们展示生命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籍,像郁金香一样,令人耳目一新。书籍像一轮红日,冲破我心中的乌云。书籍就像画笔,是我人生蛋糕上的糖衣。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数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4

  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

  书籍是一对强大的翅膀,带我们环游世界。书籍,一片云海,把我们带到蓝天;书籍是让我们前进的梯子......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快乐清道夫》。

  在这本书里,作者胡戈向我们讲述了他对生活和人生的理解和感悟。他遭遇了一场车祸,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所有支离破碎的事情,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乐观而坦率地接受一切。面对人生的无常和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一个接一个地拾起幸福,从一个人生道路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转变为一个能从容面对生活的快乐清道夫。

  大多数人在面临困难时都会沮丧。例如,尽管我知道如何迎接挑战,我还是会选择懒洋洋地跑开,也许是胆怯地。然而,不管有多糟糕,面对是关键。

  正如胡哥所说: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车祸使他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但他在最真实的状态中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哥的真正原因。他的力量和乐观正是我所需要的......

  记住,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那之前,我没有少努力。每天我都在看一些数学问题,做一些更难的......但当最终结果出来时,却是“最著名的地方是孙山,而我更远离孙山。,我不禁感到有点沮丧......

  许多人天真地认为风雨过后会有阳光,一定会有阳光,所以一旦突然有雾,他们就会不停地抱怨,抱怨昏暗的天空空,抱怨风雨带来的无数苦难,抱怨天空的不公平。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验都是后天获得的,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天的恩赐,不管是雨、阳光还是雾霭。生活是如此美好,也许在经历了打击后,你会虔诚地认为太阳就要来了,但命运是不确定的,她总是会给你增添挫折,总是会给你另一个朦胧的世界。因此,即使在浓雾中,我们也必须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5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6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是童话故事《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讲得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叹气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终于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小男孩儿,由于他像大拇指那么大,妻子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有一段儿时间里,那一对儿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有两个陌生人在一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我们能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出,我们一定会发大财。”

  于是他俩上前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跟着我们会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世上的一切,金子银子算得了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要买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到他肩上,对着父亲耳朵悄悄地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的。”

  于是父亲同意以一大块金子买汤姆的两个陌生人,把汤姆放在手上,让他们带走。

  到了黄昏,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哪两个人,就把它放在前边的一个小土块上。汤姆趁二人不备,溜进了一个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了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折腾好一阵儿,也没有捅出来,他们只好走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儿里睡了起来,等醒来时自己却在一堆草里。这草正好是牛的早餐,于是牛吃草时把汤姆吞到了肚子里去了。汤姆很害怕,就叫了起来。厨娘听到了牛的肚子里叫了起来的声音,非常惊讶,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立刻让厨娘杀了那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装着汤姆的牛吞了。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了家的地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再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汤姆大喊大叫,汤姆的父母被吵醒了。父母听到狼肚里的汤姆的声音,就拿来一把大斧子,一把长柄镰刀,正当父母想砍狼肚子的时候,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地说我们总算找到宝贝儿子啦!为了不误伤儿子,父母用斧头去劈狼,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想把儿子放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他们不停地亲吻宝贝儿子。

  从此的汤姆幸福极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7

  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只有科幻小说《三体》。

  这本书的主角是地球上的科学家汪淼,他发现三件奇怪的事。第一,他拍摄的照片不管怎么拍,照片上都有十分诡异的幽灵倒计时。到后来,他居然可以用肉眼看到倒计时!第二,他发现了一个VI游戏,这个游戏很难懂、很怪异,游戏里有恒纪元和乱纪元,玩家的目标就是精准的算出一份“万年历”。第三,也是最奇怪的,全球的加速器都试验不出一个符合常理的结果来,汪淼说:“根据加速器的试验,意味着物理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均匀,那物理学就不存在?”为什么有这些怪事呢?原来游戏中的世界——三体星系确实存在,幽灵倒计时和加速器错乱都是三体文明的微型机器人(智子)搞的鬼。但三体文明想干什么,又有什么阴谋?

  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又很有趣,而且富有哲学和科学原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体世界把人类比作虫子,但三体世界没有注意到,虫子从来没有被真正意义上的消灭”。所以,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不要放弃,强大不一定所向披靡,弱小也不一定毫无胜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8

  我最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因为不久前我们班举行了一次童话会议,就在我忘记带书去学校的时候,我在想该怎么办。我正在努力思考,突然我的眼睛亮了。我想起了“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哈哈,上帝也帮助了我!在课堂上,我发现许多学生拿着书在讲台上讲故事。轮到我了,但与他们不同的是,我慷慨地走上讲台,用丰富的声音和情感,雄辩的演讲和优美的表情,赢得了学生们的掌声。

  在第二节课上,我开始评论。全班都认为我说得很好。嘿,这对我真的很有帮助。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幽默。例如,有可爱的驴子,神秘的金山国王等等,它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格林童话》,我喜欢你,我想把你推荐给我的同学和朋友,让他们一起分享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9

  我最喜欢的书是《去》。名字叫儿童围棋,因为我非常喜欢玩围棋,这本书也很有趣。还有许多有趣的四格,寻找不同的,大迷宫,去小侦探。所以我非常喜欢它。此外,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围棋的知识,包括:告诉我金鸡独立是什么意思,等等。

  上次我和同学们在聂卫平的围棋教室里玩围棋,我发现我要输了。然而,我一直在做儿童围棋的生死问题。因此,我在我同学的网站上住了很多地方。我一直依靠儿童围棋这本书来帮助我获胜。

  我也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书。我向母亲解释了去的步骤。我成了我妈妈的启蒙老师。我们一起读了这个故事,我们非常开心。我妈妈和我都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0

  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想提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用说,这当然是我的第一部百科全书,我不能把它放下。

  这本书写得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有趣。它是专门为年轻人设计的。因此,读起来更亲切和愉快。书中有许多内容,包括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地球大观、宇宙星空、军事航天、科技发明、神秘世界、历史回顾、历史参考和美术馆。这是全部,我不能完成它。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当一个大问号出现在我的脑海时,只要我打开它,我就能解决我心中的问题。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当人们问我问题时,我可以用我在这本书里看到的知识来回答他们。在这个时候,每个人都称赞我丰富的知识,让我感到骄傲。

  听我的介绍怎么样?你很兴奋!那你也应该卖一个。读完它你永远不会后悔。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爱读书的习惯,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知识,明白更多道理。我的书房里摆满了从古至今的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它——《智慧背囊》。

  当我第一次翻开书本,一阵阵沁人心脾的书香扑鼻而来。读完书的一大半,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李继勇,他虽然没有名气,但选的文章是那么的动人心弦。优美的语句让我久久沉浸,动人的心灵感悟让我一次次泪流满面……

  这本书的内容极其丰富,它既写到了爱、幸福、感恩。还写到了人与人该怎么交往。这本书通过上百个故事向人们叙述着人间的美、丑、善、恶、真、假。它简直就是人生当中必不可少的,它能点亮我们的人生,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它,可以呼唤埋在我们心底爱的种子,让它发芽、成长;它能让我们活出光彩来……

  《智慧背囊》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有关父爱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被震撼了:有个小女孩想弹钢琴,父亲知道后,起早贪黑,努力赚钱,为的就是能够给女儿买钢琴,终于有一天,钱终于凑够了,但在路上被小偷偷了,父亲回到家给女儿做了架纸钢琴。女儿什么都明白了,立即坐在“钢琴”前开始如痴如醉地弹奏,此时,父女俩都泪流满面了。 这如山的父爱啊,怎不令人感动!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亲情、友情等等,都是人类生活中恒古不变的主题,很多时候,美好的感情、真挚的回忆,会影响人的一生。它像一杯陈年佳酿,虽然历经岁月的洗礼,却愈久弥香。对比起书中的人物,我觉得自己远远不如他们。在生活中,我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亲情、友情中,但我却常常忽视了它们——家人在上学时的一声叮嘱被我认为是唠叨;朋友们帮助我,我却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在讨好我;当亲人为我梳头、叠被,我还会对他们发牢骚,认为他们应该为我这些事……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要无私奉献,要懂得感恩,要学会怎样和朋友相处。感谢《智慧背囊》,赐予生活的智慧!

  一粒沙子就是一个世界,一滴露珠能反映出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会给你带来心灵的洗润。还等什么,买一本回去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2

  一柄叉子、一盘芒果,悠闲的周末我吃着下午茶,沉醉在《城南旧事》的欢笑与泪水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小学时母亲让我读《城南旧事》,当时我不喜欢看讲旧社会生活的小说,觉得太沉重,只是为了完成家长布置的读书任务硬着头皮看,读得飞快,几天就草草读完了,对于书中的内容也只是一知半解。秀贞是怎么疯了的,秀贞和妞儿她们又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兰姨娘,兰姨娘又是什么人很多情节我都只是一知半解。

  上了初中后,《城南旧事》是必读书目之一,我再次拾起了这本书。不料和小学初读时的感悟不同,翻过几页,书中的情节映入眼帘,我就被《城南旧事》深深的迷住了。我看着书中的英子,看她同妞儿正在用虫子喂黄澄澄的小油鸡,在英子和妞儿的欢声笑语中,在小黄鸡叽叽喳喳的映衬下,场面便似我手中盘子里成熟的芒果,是甜蜜,可口的。

  抱着书,我进入了英子的世界里,我看见大盆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家的院落里娇艳地绽放着,茉莉花飘出幽幽的香气,银白色的玉簪花成群结队的在花池中盛放,绿油油的叶子衬托着玉簪是多么的白,像是高贵的天鹅,是那么的纯洁、美丽,泼泼洒洒的菊花摆在院子里,廊檐下。夕阳西下,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我看着英子的爸爸在后院悠闲地浇花。但这一切都在英子的毕业典礼那天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英子的爸爸病重去世了,我看到英子在得知父亲去世时很镇定,她知道自己的责任,一边安慰母亲,一边承担起家业。英子在十三岁结束了她的美好的童年生活,不再只是家庭责任的旁观者,她开始负起了一个孩子不该肩负的责任,而她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一切。英子的人生和命运转变没有丝毫的过渡,显得是那样的仓促,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像尚未成熟的芒果一般,是苦涩的、酸涩的。

  我不禁在书外思考:英子生在旧社会,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短暂。而我生在现代社会,衣食无忧,家庭美满,和英子相比这样幸福的生活是那么可贵。《城南旧事》和英子的故事不仅让我记忆犹新、铭记终生,更让我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辜负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3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4

  《仁爱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蕴含着关于美德的深刻道理。读过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要孝敬父母、要有博大而又宽广的胸怀、看人不应有贵贱之分,等许多道理。

  《子路背米》、《让母亲多歇一歇》是这本书里的精品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它们都是讲述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子路的家里很贫穷,没有粮食。而当时年幼的子路就替年迈的爸爸妈妈到离家一百多里远的亲戚家借米,借到后就背着重重的米袋马不停蹄的回家,为的是能让父母早点吃上一顿饱饭。回到家时,他的小脚上磨出了许多的血泡,可他全然不顾。当他看到父母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李四光家里也十分贫困,他为了能让辛苦的母亲多休息一会儿,自己替父母砍柴、收麦子。“不碍事,我累一点,苦一点,娘就可以多歇一歇了!”我读到小四光说的这句话时,我感觉到了小四光对母亲深深的爱。我再一次在脑子里回味,这个懂事的孩子,使我感动。我便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一定要学小四光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能给父母分忧愁的好孩子。

  其实,《仁爱的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美德的小故事。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使我懂得了:应该让美德的太阳照耀在每一个同学的身上。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美德必不可少。如果人人都缺少美德,那么世界上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和睦相处;如果人人没有诚信,那朋友之间怎能正常交往;如果人人没有爱心,那世界就会缺少一丝温暖的阳光。想想5.12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为灾区捐款捐物,让他们能够温暖过冬,这不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表现吗?美德并不是只存在于英雄人物身上,它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中间。拥有美德会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丽,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美德好不吝啬的展现出来。世界需要美德,人人需要美德,让美德之花在我们的心中绽开,让它变得更加灿烂!多彩!

  我喜欢《仁爱的故事》,因为它是一本能让我心灵美丽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5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6

  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非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7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8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不像网络小说那样令人感到甜蜜与轻松,也不似《三国演义》班使人一窍不通,但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一本看上去并不复杂却用一个曲折的故事狠狠的抨击人们最深处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足以感受到作者向我们创造的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并深深的受到了触动。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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