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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高一作文 2021-05-27 08:18:00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一作文 篇1

  秋天,如一首诗,诗的字里行间,隐隐的飘着果香;秋天,如一幅画,画里有天地间成熟的果实;秋天如一首歌,歌里有着落叶落地的细微声响。

  秋天像一个信使,她忙碌着,告诉果实们,“你们成熟了,快醒来吧,醒来吧。”清晨,走在果园子里,进入鼻息的不仅仅有新鲜的空气,在这些空气里,还有着果实的淡香。新鲜的空气跟果实的淡香参合起来,再伴上一点儿乡间泥土的气息,可以给你一天的美好心情。从远处望去

  那鲜艳的果实连着蔚蓝的天,灰色的泥土活生生的,构成一幅鲜艳的风景画。再走近看看,看看树上的果实,一个个撑足了肚皮,在风中摇摆,像几个吃饱了的淘气孩子。仔细地看着这些果实,仿佛能够看到果农们的辛苦。

  秋天像一个画家,画出了田地间成熟的美景,画出了秋天最独特的风采。中午,走在乡间的羊肠小道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秋老虎的缘故,

  一片片高粱个个都涨红了脸,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红着脸在空中摇摆,跳着舞,连风声都在为她们伴奏。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这时,在乡间小道上走着的你,也许会经常看到这样的景象:一个农民,嘴边荡漾着微笑,虽然已是大汗淋漓,但却十分轻松的哼着小曲从你身边走过。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快乐呢?你看看,周围全是丰收的稻谷、高粱。秋天,这个美好的丰收季节,这个美好的收获季节,得到了美好成果的农民们,

  哪个会不高兴呢?

  秋天,像一个歌唱家,她用五线谱写出了、歌唱出了秋天最美丽的秋景。傍晚,太阳露出了半个笑脸,金色带点火红的余辉,照在了树叶上 ,树叶在微风中慢慢的摇摆,“沙沙”地响,像一个挂着的风铃在微风中响着。有些落叶像是病了一样,经不住风刮,病怏怏却不失优雅的飘落了下来,最后落在了地上有时还被风给吹起来,不一会又落了下去,像一只没了力气的蝴蝶,飘忽不定,在夜晚中,时不时传来叶子与风的弹奏 ,这是一首多么美妙的季节啊!

  秋天——一个美好的季节。

高一作文 篇2

  那场雨,洗去了心中的厌恶,点燃了一种名叫敬佩的情愫;

  那抹红,褪去了往日的娇弱,诠释了绽放在生命中的奇迹。

  ——题记

  我不喜欢玫瑰,一直都不喜欢。花开时节,它只会伫立枝头,搔首弄姿、沉香浮动,引得蜂蝶缱绻缠绵,惹得夜莺顿生爱慕。我讨厌它身上那种魅惑感,忸怩作态不胜凉风的娇羞。

  那些在盛夏开得灿烂的花儿,都在这个萧瑟的秋季零落成泥。这般娇弱的它,怎敌他晚秋风急?我满不在乎地瞥了一眼窗台上的它,一笑而过。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它似乎要守住最后的倔强,枯黄的枝干上竟然抽出了点点嫩芽。好像为了回应我的不屑,那小小的嫩芽还在一点一点地长大。又软又薄的锯齿形叶片从新叶的蜷缩到现在的完全舒展,饱含着多少生命的渴望。最令我不可思议的是,它还结出了一个小花苞!我对它的看法也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我在期待,期待着它在这个不属于它的季节里绽放出属于它的奇迹……

  最近一段时间,气温骤降。天空,飘起雨来。天气预报说,今晚将有一场暴雨。我望了望窗外那株孱弱的身影,心中不免泛起了一丝担忧。看着渐渐暗沉下来的天空,我终究于心不忍,还是把它搬到房间里来吧。正当我准备搬它时,妈妈的一句话让我停住了脚步。“给它一个创造奇迹的机会吧!”我望着妈妈那平静的眼眸,许久,才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雨,果然如期而至。豆大的雨点猛烈地击打着那本就柔弱的花骨朵,暴怒的风把纤细的枝干吹得摇来晃去,好似再用力就能把它拧断。我无奈地叹息一声:唉,它肯定是熬不过今天了!

  清晨,我像往常那样起床后就到窗前呼吸新鲜的空气。呀!那披针形的绿色花萼间竟然绽开了一抹鲜红。我看到了什么?一朵玫瑰花的娇媚?不,我看到的只有它的坚强与勇毅。它在这个本不属于它的季节,抗击了风雨,绽放出了生命的奇迹!那一刻,我真正领悟了田震《风雨彩虹铿锵玫瑰》的真谛!

  在这浮华的世界,已经很少有人会真正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人或物了。一朵令我生厌的玫瑰却用它的执著教我懂得了心灵的韧度可以创造生命奇迹的道理。是的,只要你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世界,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

高一作文 篇3

  在学校的一块不怎么标准的足球场上,我们初三一帮人和初一的一帮人,约好了在星期五放学之后踢一场球赛。

  到了时间,铃声一响,所有人都一窝蜂地奔向足球场,看着面前的一个个瘦弱的小朋友,从心底里就觉得这是一场没什么悬念的比赛。双方除了人数正规以外,都是十一人,也没有什么别的了。

  可是,就是这一场以大欺小的战斗中,我没这些“高手”却没占到什么便宜,也正是这一场球赛,让我看出了足球的正真意义,往小了说是团结协作,往大了说,是看出了中国足球失败的原因。

  刚开赛不久,我们初三的凭着“娴熟”的技巧拿下一分,直到结束比赛,我们还是不能挽回1比3的局面,初三惨败初一,其实这个结局是料定了的。

  在比赛中,惨败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我们初三认为只要凭着自己的“高超”技术可以带球绕过十一个人直接拔脚射门就行了,因为对方是初一的“小朋友”,但主要是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足球比的是团结协作,而不是个人表演,从而可想而知表演者是怎样当着全场人的面将球踢飞到场外或轻而易举的被别人截下的。这只是初一大获全胜的原因中的一个,更是初三惨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急功近利,当然,都想进球是好事,但是过于急功近利事情总是物极必反,在还看不见球门在何方时就大脚射门,无异于赌钱,虽然有时也会有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但单靠这这微乎其微的机率下获胜可能吗?

  三是没有将踢足球放在心上,有些人就像电线杆子似的立在球场之上,滥竽充数。见球来了而且是离自己比较近的时候就上前走几步,见别人来抢了就一脚踢开似乎很神气的样子,也不管球传给谁了。这是不尊重足球和没有拼搏意识的人,我在踢得时候校徽不小心被别人碰掉了,那个人大喊,你校徽落了,我才不会上你的当,球大于天,要专心踢球,如果我这个

高一作文 篇4

  “当一个人需要光亮的时候,他是积极的;当一个人找到光亮的时候,他是无畏的;当一个人追逐光亮的时候,他是可敬的;当一个人给予别人光亮的时候,他是温暖的。”

  向着光亮那方,这书名令人不禁浮想联翩,刘同给那方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因为每个人的光亮不为相同,并为之努力的方向也不会相同,这样来说,向着光亮那方之后你要做什么,取决于你自己。光亮那方的那片天地属于你。

  刘同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了。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再就到这本《向着光亮那方》了。这是青春三部曲,在刘同的眼中,我们的青春都一样,迷茫,孤独,有光亮。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诠释了属于他的小青春,在这本书中,他向我们缕缕展示了世间的冷暖,朋友,亲人,陌生人,爱人,这些都是生活。正是这些人物再加上一个看似孤独迷茫的你,才会有了如今的现状。

  点亮微光向前行,不论你迷茫也好,孤独也好,相信你总会找到一盒火柴,点燃那小小的微光来努力眺望于未来的世界,可无奈眼前的烟雾太过浓重,你只能举着那小小的火柴孤自一人穿行于间,可是你会慢慢发现,你点燃的微光就是你那还未完全蓬勃的却又即将呼之欲出的信念。正因为有了这些微光、信念,我们才会更坚定地往前走。正如刘同所说的那样,向着光亮那方,寻找、奔跑、拼搏、冲刺,直至无限接近于光亮。

  在刘同的书中,你要始终相信,你是一个始终看向美好的人,那种身上,脸上能自带光亮的人。或许在你的身边,你并不是唯一一个这样的人,但却是最早用光亮照进我们内心的人。我们要学会让光亮去寻找光亮。在无尽的光亮之下,掩盖的是你那原本孤独迷茫的内心世界。有许多时候,我都在自己问自己,到底我所追求的是什么?是我的未来,还是我内心从未唤醒的细微光芒?

  的确,我们都是普通人,没有先天优越的条件,没有养尊处优的环境。我们的每一天,都要靠自己努力,逐日度过。自漫长无涯的人生中,寻找微光。从小普普通通的我,经常犯错,知道错了就哭,这事到现在还是成了妈妈闲谈聊天的乐趣。可是那时的我或许并不明白吧,犯错误要学会改正而不是哭泣。但是,在于现在的我看来,那泪水在眼眶中滑下的那一刻,如若有阳光,一定也是闪光的。有些时候,在你的错误背后可能就存在微光。

  有些时候是你不愿找寻,不是他不存在。

  这里有17个故事,也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关键词。这里有朋友、老师、父母、亲人,这里有迷惑交集的关系,这里有从小到老的梦想和希望。多多少少的人们呵,像是雷同的漫漫人生,却又毫不相似。我们都要经历青春的迷茫,与孤独握手言欢,从负隅顽抗到冷静旁观,拨开遮蔽的迷雾,发现每朵乌云都镶着金边。这世上无论好与不好的事物都存在微光,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确定自己的内心并向着光亮那方……

  谁的青春不迷茫,迷茫背后是光亮。

  我想知道你,也想知道自己,在通往未来的路途中,是否能点燃那些微光,一直向着光亮的方向前行。

高一作文 篇5

  刚写这下这个题目,我的泪水就禁不住直往外涌。

  妈妈四岁就当了人家的童养媳,六岁就离家出走,跟着逃荒人群,逃去了成都。妈妈依稀记得她家以乞讨、捡破烂为生。全家六口住在用烂席子、破麻布、稻草、芭茅搭于城墙边的一个窝棚里。那城墙属于哪州哪县?妈妈那时太小,不知道。只记得附近有铁路,产甘蔗。她就是沿铁路、啃甘蔗去的成都。

  开始,妈妈在成都浆洗街帮人洗衣服,后来去富人家当保姆带小孩、煮饭、打扫清洁等等。妈妈说,在富人家帮工,吃的是残羹剩饭,住的是狗窝猪圈,打挨受气是家常便饭。特别是到了冬天,由于没有棉衣穿,从早到晚,浑身冰凉,手脚冻得像红萝卜,洗衣服碗筷时,冰冷的水像针,扎得骨头都在疼。

  十四岁那年,妈妈认识了在成都拉黄包车的爸爸。次年,爸爸老家开始打土豪分田地,爸爸就带着妈妈回了川南。

  由于爸爸过惯了城市生活,回到农村很不适应,尤其讨厌下地干农活,整天游手好闲泡茶馆酒店。喝醉了,没钱了,或被婆婆少了,就拿妈妈出气。我多次看到爸爸用尺多长的烟枪把妈妈打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往往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受伤的妈妈还不能去医院,不能休息,往伤口散把石灰又继续下地干活,我们一家六口人的田土,就妈妈一人干。妈妈头发稀疏焦黄,面颊黢黑如墨。她每天起得比鸡还早,干得比牛还多,睡得比狗还晚,吃得比猪还差。一年四季,妈妈日出而作,日落不息。抛粮下种,犁牛打耙,栽秧打谷,肩挑背磨,妈妈无所不能,不所不及,像牛马,像奴隶,只有卖命下苦力的份,毫无做人的尊严。妈妈风里来,雨里去,我没见她穿一次干净衣服,没见她吃一次可口饭菜,没见她幸福地笑过。妈妈的衣服不是浸泡在雨水之中,就是浸泡在汗水之中,抑或浸泡在泪水之中,我经常在夜里听到妈妈痛苦的呻吟。

  人民解放了,妈妈没有解放。如果旧社会是苦海的话,妈妈跳出了苦海,但又跌入了魔窟。妈妈无法忍受家庭暴力,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她逃出家门,欲去寻找自己的亲人。结果被路人劝回,结果又遭到父亲的一顿毒打,结果造成身体内伤,从此留下终身残疾。那时我恨自己太小,不能保护妈妈。

  妈妈再次强烈要求离婚。但爸爸不同意,在左邻右舍和村干部的规劝调解下,妈妈与爸爸开始分居,我们三姊妹归妈妈一人抚养。

  妈妈像只母鸡,我们就是她羽翼下的小鸡。无论去哪里,她都把我们带到身边,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也绝不让我受到委屈或伤害。记得一次午饭时,我吃葫豆吐了葫豆壳,被人发现告了密,伙食团长就扣了我的晚饭。当晚,妈妈就把她那份伙食给了我,她自己咽了两节红苕藤。

  常言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从三四岁开始,就知道疼妈妈了,就与妈妈一起下地干活,努力去减少妈妈的负担。妈妈去过大城市,有见识。她无论如何要我们进学堂读书学文化,她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米如粟。我们不太懂什么叫“黄金屋”、“米如粟”,只隐约感觉多读书是好事,所以自然就非常用功了。

  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妈妈的目光中开始有了些许幸福的光泽。但是,好景不长——妈妈生病了,浑身肿得像冬瓜,一按一凼,老半天复不了原。我们三姊妹用门板抬着妈妈去镇里医院,去乡村找民间医生,他们都摇头说没救了。我们如五雷轰顶,哭得天昏地暗。

  此刻,有好心人出主意,说用“冲喜”的办法可以挽救妈妈。何谓“冲喜”?就是娶媳妇,或嫁女儿。当时,我哥哥去了部队,我又小,不能娶媳妇。姐姐十七岁,虽然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可以先订婚,先办酒席“冲喜”,后过门成婚。

  为了妈妈能早日康复,姐姐作出了牺牲:辍学回家,订婚“冲喜”。但那毕竟是迷信,大家忙乎了半天,妈妈的病不但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日渐加重,没等到哥哥赶回家,没等到姐姐成婚,妈妈就……那年,妈妈才四十七岁。

  四十七岁,正当年呀!妈妈,您就走了,您就永远离开了我们。可您还没过一天舒心日子,还没享一天清福呀!

  妈,妈妈,我好想您。如今,我们三姊妹都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都过上了蜜一般的生活。妈妈,我知道这都是托您的福,您为什么不活到今天呢?您才是最应该享福的人呀!

  妈妈,您在那边还好吗?您找到亲人了吗?如果生活有困难,请托梦给我,我给您捎钱;如果还有家庭暴力,我给您请律师,我们现在已经步入法制社会了;找亲人也很容易,现在信息发达,有电脑,手指一点,疑难顿解。

  今天是清明节,天上没下雨,但阴沉的天空仍让我悲泪盈眶,思念满怀。妈妈,我好想您。我代表您的儿孙们,在异地他乡向您深深鞠躬,遥祝您老人家无牵无挂,一路走好。那边一定没有辛酸,一定没有家暴,有的全是黄金屋、米如粟!

高一作文 篇6

  让你甜的,叫果;让你涩的,叫落花。

  ——题记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时间的流逝是一种悲凉与遗憾,因为那意味着失去与衰败,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意气风发的少年来说,岁月送给我们快乐的体验,送给我们苦难与磨砺,也随赠清醒与冷静、稳重与内敛。时间在流逝,我们也不断地得到。

  不知多久没有回老家了,打开记忆的匣子,细细数来,好像已有两三年没有回去了。那低矮的小小瓦屋前的砖缝里,带着浅浅的土腥味。我经常把铲菜的铲子别在其中一块砖缝里,可每次都记不起是哪块砖缝,奶奶知道的话,怕是要责备的。

  恍惚间,我好似丢了许多东西。比如鲜红的节节草,白色的石灰石,还有被我磨得细细的红砖末……这些都在我的记忆里尘封,唯独与奶奶在一起的时光,回想起来,好似在昨天。

  小时候爱吃咸鸭蛋,极嗜鸭蛋白,奶奶就从一大堆鸭蛋中挑出四五十个又大又好看的,放在盐水坛子里浸泡。“奶奶,什么时候才能吃啊?”矮小的我费力地垫着脚,圆滚滚的脑袋一个劲的向里边探。奶奶总是笑眯眯的用布满老茧的指腹点着我的额头道:“小馋鬼,哪有那么快?再多等个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吃了。”奶奶的指腹痒痒的,暖暖的。

  等到咸鸭蛋可以吃了的时候,我必会吃上满满一碗的鸭蛋配白粥,说不出来的香糯与诱人。当然,偶尔也会冒出一两个鬼点子出来。趁着清晨,爷爷奶奶都出去赶集时,我总会端着个小矮凳,从最上面拿出一个,在底部凿出一个小洞偷着吃,吃完了又小心地放回去,等着奶奶的反应。被我吃空的鸭蛋与其他完好的鸭蛋看起来别无二致,奶奶每次都是拿起来后才发现不对劲,反应过来后,她往往都是嗔怪的戳了戳我的小脑门,道,“小馋鬼。”

  现在时间紧了,再没当时的鬼马精灵,更不会在鸭蛋底下敲一个小洞再放回去的闲心。偶然回首,发现奶奶头上的白发又多了几根。

  我一直以为她鬓边的白发,是初冬藏起来的一捧雪,随手抹开,便是一个冬天。

  后来才知道,那白发叫岁月。

  但无论如何,我成长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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